混凝土構件損傷檢測地震損壞
1地震發(fā)生后,地震對于結構的損壞情況的應急檢查應將損壞情況識別成下列5類:
1) 建筑無損傷;
2) 結構無損傷;
3) 結構構件出現損傷;
4) 構件破壞;
5) 局部坍塌。
2 對于無損傷類別建筑的識別特征應為,建筑的結構、圍護結構、管線、裝飾與裝修等均無損傷、松動與脫落等現象。
對于此類建筑可評為:在不大于主震的余震情況下可保證安全。
3 結構無損傷類別的識別特征為:結構的構件無開裂、位移、錯動和明顯的變形,但圍護結構與裝飾裝修等出現損傷與破壞。
對于此類結構可評為:在不大于主震的余震影響下可保證結構的安全,但應對圍護結構、裝飾與裝修損傷進行應急的處理之后方可使用。
4 結構構件出現損傷的識別特征為:構件出現裂縫、預制構件出現錯動的痕跡、構件存在可見的不可恢復變形等。
對于此類結構可評為:在余震發(fā)生時有可能出現構件破壞的現象,在余震高發(fā)期不宜使用。
5 構件破壞的類別的識別標志應為:構件出現明顯的不可恢復性變形、預制構件出現明顯的錯動、構件出現混凝土壓潰現象、鋼筋拉斷或屈曲、裂縫寬度接近1.5mm。
對于此類結構的評定可為:在余震發(fā)生時有可能產生坍塌。
6 震后應急評估不能替代混凝土結構的功能性評定,也不應與估計地震造成經濟損失的評估混淆。
gbt50784-2013 混凝土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