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買賣合同雙方負擔什么權利義務
試用買賣合同雙方負擔的權利義務有:買受人在試用期內有購買標的物的權利,也有拒絕購買的權利。在購買后,買受人有按照約定的數(shù)額支付價款的義務。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有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試用買賣合同雙方負擔什么權利義務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條試用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的試用期限。對試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由出賣人確定。第六百三十八條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部分價款或者對標的物實施出賣、出租、設立擔保物權等行為的,視為同意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