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招標流程應按照評標,開標,開標后對投標的標書進行復核審查,進而提出評標報告,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最后簽訂工程合同。政府工程招標的原則有公開原則和公平原則。只有將招標信息公開化以及將招標的競爭過程公平化,不搞差別待遇,才能夠讓真正符合條件的投標人能夠順利中標,也能讓政府工程順利開展。
一、政府工程招標流程
政府部門工程招標流程如下:
1.評標;
2.開標;
3.開標后,工作小組對各投標書的內(nèi)容和格式進行復核審查,確認投標書是否合格;
4.評標過程要保密,并且應按評標辦法對合格投標書及投標單位進行客觀地分析、評價,提出評標報告,推薦擬中標單位;
5.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約定時間內(nèi)簽訂合同,中標單位應當按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者提供銀行保函;
6.工程合同的簽訂程序。
二、政府工程招標的原則
政府工程招標有以下原則:
1.公開原則。要求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將招標投標活動置于公開透明的環(huán)境中,也為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提供了重要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講,公開是公平、公正的基礎和前提。
2.公平原則。要求招標人一視同仁地給予所有投標人平等的機會,使其享有同等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不歧視或者排斥任何一個投標人。按照這個原則,招標人不得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chǎn)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nèi)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政府部門工程招標時間
政府部門工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時間不應少于5個工作日。政府采購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投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