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具體有哪些內容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的股東連帶的情形有: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出資不足的,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具體有哪些內容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