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壓樁(靜壓式鋼筋混凝土預制樁)是工程樁基施工的一種方法,通過靜力壓樁機的壓樁機構以壓樁機自重和機架上的配重提供反力而將預制樁壓入土中的沉樁工藝,具有對樁無破壞、施工無噪音、無振動、無沖擊力、無污染等優(yōu)點。本文以龍光地產靜壓樁工程管理為例,解讀工藝流程做法,以供參考學習。
基本規(guī)定
靜壓法通常適用于高壓縮性粘土層或砂性土的軟粘土層,當樁須貫穿有一定厚度的砂性土夾層時,必須根據(jù)樁機的壓樁力與終壓力及土層特性、樁截面規(guī)格大小與布樁形式、地下水位高低以及終壓前的穩(wěn)壓時間與穩(wěn)壓次數(shù)等綜合考慮其適用性;
靜壓樁機穿越砂層的能力較有限,需進行試樁進行確定;
在溶洞、溶溝發(fā)育充分的巖溶地區(qū),靜壓樁宜慎用,以及在土層中有較多孤石、障礙物的地區(qū),靜壓樁宜慎用;
預應力混凝土樁的連接可采用端板焊接連接、法蘭連接、機械嚙合連接、螺紋連接,每根樁的接頭數(shù)量不宜超過3個;
樁端嵌入遇水易軟化的強風化巖、全風化巖和非飽和土的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樁,沉樁后,應對樁端以上2m左右范圍內采取有效的防滲措施,可采用微膨脹混凝土填芯或在內壁預涂柔性防水材料;
設計階段未做靜載試驗樁的工程,在正式壓樁施工前必須進行試壓樁,試壓樁數(shù)量應不少于工程樁總數(shù)的1%且不少于5根。
工藝流程做法
1、試樁
試樁基本規(guī)定:
試壓樁宜選擇工程樁;
試壓樁的規(guī)格、長度及地質條件應具有代表性;
試壓樁應選在地質勘探技術孔附近;
施壓方法及施壓條件應與工程樁施工相一致;
試壓樁經過24h停歇后應進行復壓;
不適用持力層為易軟化的風化巖及砂土層的基樁。
承載力測試:
試壓樁配合復壓法可測試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根據(jù)廣東的經驗,以試壓樁沉樁完成再停歇24小時后復壓所獲得的樁身起動時的壓力值作為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的參考值;
也可用2倍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進行復壓,若復壓時樁身不下沉,說明這根樁的承載力可達到設計要求。
應提供資料:
壓樁全過程記錄,包括樁不同入土深度時的壓樁力、終壓力值、終壓次數(shù)、最終樁長、樁端持力層等;
樁身混凝土經抱壓后完整性的目測檢查記錄;
壓樁機整體運行情況;
樁接頭型式及接頭施工記錄;
復壓資料;
出現(xiàn)異常情況的詳細記錄。
2、測量放線
控制樁和水準點位置以不受壓樁影響為原則;
用木樁或短鋼筋定位樁,用白灰標識樁的外輪廓線。
3、樁機就位
現(xiàn)場達到“三通一平”,場地承載力應滿足樁機打樁要求,一般為140kpa/m2;
當場地不滿足樁機打樁條件時:⑴ 場地為軟塑、流塑淤泥質土時,換填或直接在上面填1~1.5m磚渣;⑵ 場地為一般雜填性土層時,可直接在上面填0.3~0.5m厚磚渣;⑶ 若仍不滿足樁機打樁要求時,可視情況加厚磚渣,保證不陷機;
樁機進場后將機架調整垂直,夾持鉗口中心(可掛中心線錘)與樁位對準,調平樁機。
4、吊樁就位
混凝土預制樁的混凝土強度達到強度設計值的70%方可起吊,強度達到強度設計值的100%才能運輸和壓樁施工;
帶有鋼樁尖的靜壓樁,樁尖焊接應在喂樁起吊前完成,嚴禁喂樁后在樁身垂直狀態(tài)下將樁尖托住再進行焊接的做法;
吊樁喂樁時,單吊點位置應在0.3倍樁長處;
當機上吊機在進行吊樁喂樁過程中,壓樁機嚴禁行走和調整;
喂樁時,管樁樁身兩側合縫位置應放在相鄰夾具的空隙處。
5、樁身對中調直
垂直度:樁尖對準樁位并將樁壓入土中0.5~1.0m,暫停下壓,校正樁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3%時才可以正式下壓;
中心線:抱箍中心線與樁身中心線應重合。
6、壓樁
每次壓樁的入土深度一般為1.5~2.0m;
壓樁時的壓入速度不宜大于1m/min;
壓樁過程中應經常觀測樁身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當樁身垂直度偏差大于0.8%時,應找出原因并設法糾正;
當樁尖進入較硬土層后,嚴禁用移動機架等方法強行糾偏;
壓樁過程中應經常注意觀察樁身混凝土的完整性,一旦發(fā)現(xiàn)樁身裂縫或掉角,應立即停機,找出原因,采取改進措施后再施壓;
壓樁過程中,嚴禁浮機;
每一根樁應一次連續(xù)壓到底,中間不得無故停歇。
需引孔情況:①存在硬夾層難以穿透,②較厚砂層難以穿透,③上軟下硬造成斷樁,④地面隆起;
引孔直徑:比樁徑小50~100mm;
引孔長度:一般不宜超過12m;
引孔方法:宜采用長螺旋鉆機干作業(yè)鉆孔法,鉆孔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引孔作業(yè)和打樁作業(yè)施工應密切配合,隨鉆隨打,引孔和打樁應在同一工作臺班中完成;
引孔中有積水時,宜用開口型樁尖。
7、接樁
樁頂露出地面50~100cm進行管樁焊接,宜采用二氧化碳保護焊,焊縫宜采用2層3道;
接樁連接處表面應干凈,上、下節(jié)樁身應對中,錯位不宜大于2mm,若下節(jié)樁身略有傾斜,上節(jié)樁身應與下節(jié)樁身保持順直,兩端面應緊密貼合,不得在接頭處出現(xiàn)間隙;
宜兩個工人對稱施焊,先均勻對稱點焊4~6個點固定后再正式施焊,施焊時分層、均勻、連續(xù)進行,焊接層數(shù)不少于2層。
焊縫不得有凹痕、咬邊、焊瘤、夾渣、裂縫等表面缺陷;
焊好的接頭應自然冷卻后才能繼續(xù)施打,手工電弧焊自然冷卻時間不得小于5min,二氧化碳保護焊自然冷卻時間不得小于3min,嚴禁用水冷卻或焊好直接施打。
8、送樁
送樁器:使用專用的送樁器送樁(如a圖所示),也可以使用工廠定制的預壓應力值高的管樁送樁(當送樁器使用的管樁不得當工程樁使用);
送樁器標尺線:送樁器側面標出標尺線,便于觀察送樁深度;
送樁器橫截面外廓形狀與靜壓樁橫截面外廓形狀相一致,且端面平整,并與送樁器中心軸線相垂直,送樁時,一般都要求連續(xù)作業(yè),送樁器端面與靜壓樁頂面調整到重合;
復壓時所用的送樁器(如b圖所示),應采用端部設有套筒的送樁器,以便使送樁器中心線和復壓樁中心線相重合并且可在套筒內加裝彈性墊層;
當場地上多數(shù)樁較短(l≤16m)或持力層為易軟化風化巖時,送樁深度不宜超過1.0m;
除上款規(guī)定外,送樁深度根據(jù)需要可超過2m,但不應大于6m;
送樁時的最大壓樁力不宜超過樁身抱壓允許壓樁力的1.1倍。
9、終樁
終樁條件:入土深度達到設計要求并滿足設計規(guī)定終壓值即可終樁;
終壓次數(shù):終壓時的終壓次數(shù)一般不宜超過3次,但對入土深度小于9m的短樁,終壓次數(shù)可增至3~5次;
穩(wěn)壓時間:終壓力不大于3000kn時穩(wěn)壓時間不宜大于5s,終壓力大于3000kn時穩(wěn)壓時間應控制在3~5s。
10、截樁
打完一根樁后,若有露出地面的樁段,應使用截樁機先截樁后移機,嚴禁用樁機將樁強行扳斷或使用大錘進行破樁。
11、驗收
驗收項目:樁頂標高、樁長、樁位偏差、承載力;
移機:各項驗收合格后,拔出送樁器移機下一樁位。
12、檢測
從成樁到高應變和靜載試驗的間歇時間:⑴對于砂土,不宜少于7d;⑵對于粉土,不宜少于10d;⑶對于非飽和粘性土,不宜少于15d;⑷對于飽和粘性土,不宜少于25d;⑸對于樁端持力層為遇水易軟化的風化巖層,不應少于25d;
檢測數(shù)量:⑴ 存在:①巖溶②上層淤泥下層直接為中風化、微風化、或中風化上只有較薄強風化巖,樁端持力層為遇水易軟化風化巖③采用引孔施工的樁基工程,靜載為1%且不少于3根,50根以內不少于2根;低應變完整性檢測為20%;⑵ 除⑴款規(guī)定以外的樁,應采用高應變同時進行完整性和豎向承載力檢測,數(shù)量不少于同條件下總樁數(shù)的8%且不得少于10根。
13、成品保護
嚴禁在同一個施工現(xiàn)場范圍內邊壓樁邊開挖基坑;
飽和黏性土、粉土地區(qū)的基坑開挖,宜在壓樁全部完成并相隔15d后進行;
深基坑開挖前,應制訂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開挖時應加強監(jiān)測,注意保持基坑圍護結構或邊坡土體的穩(wěn)定;
挖土宜分層均勻進行,嚴禁集中一處開挖,挖土過程中樁周土體高差不宜大于1m;開挖的土方不得堆積在基坑內,應及時外運;
嚴禁挖土機械碰及樁身或樁頭;
當開挖深厚淤泥等軟弱土地層中的基坑時,宜采用人工開挖或應采取地基加固處理后再用機械開挖,必要時,樁與樁之間可采用構件連接;
基坑頂部邊緣地帶不得堆土或堆放其他重物;當基坑支護結構設計已考慮挖土機等附加荷載時才允許挖土機在基坑邊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