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措施費
一、確保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
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措施費由文明施工費、環(huán)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和安全施工費組成,具體內容包括:安全資料的編制、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安全培訓及教育等費用;“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費用;施工安全用電、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防護圍欄、地下作業(yè)防護、搶險應急性措施、提升架體安全網(wǎng)購置、消防設施費用以及施工現(xiàn)場圍欄與裝飾,五牌一圖,臨時辦公、宿舍、食堂、衛(wèi)生、場地排水排污、除四害設施等費用。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措施費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時單項設定,計入標底總造價,不得隨意降低。投標方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報價,不得低于依據(jù)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具體為:
(一)房屋建筑為1.66—2. 5%:
1、分部分項工程費用300萬元以內為2. 5%;
2、分部分項費用500萬元以內為1. 87%;
3、分部分項工程費用1000萬元以內為1. 78%;
4、分部分項工程費用1000萬元以上的為1.66%。
(二)市政工程為0.80%。
(三)園林建筑工程為1.38%。
(四)綠化工程為0.5%。
(五)單獨發(fā)包的安裝工程為0.68%。
(六)單獨發(fā)包的二次裝飾裝修工程為0.72%。
施工單位進場前,必須根據(j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 g59—99》及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的計劃方案,報監(jiān)理單位同意和安監(jiān)機構備案后,由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沒有約定的,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先將總費用的60%支付給施工單位,當建筑工程主體封頂或進度完成80%時,經(jīng)安監(jiān)機構安全評價合格后,再支付20%,工程竣工安全評價合格后,支付其余部分。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項目費用清單備查。工程總承包的,由建設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總承包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監(jiān)理單位發(fā)現(xiàn)施工單位未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機構報告,否則按規(guī)定對監(jiān)理單位作出處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機構在辦理項目報建和報監(jiān)前應查驗:建設單位是否按規(guī)定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列入投標預算和撥付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是否按計劃??顚S?,未提交費用使用計劃和費用支付憑證的,不予辦理施工許可證,以確保該項費用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