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規(guī)范解讀知識點
一.住宅建筑高度的幾種情況
21米,相當于7層
27米,多層建筑與高層建筑的分界線,相當于原規(guī)范9層
33米,相當于原規(guī)范11層
54米,相當于原規(guī)范18層
1、剪刀梯:54米以下(18層)的住宅,不需要設剪刀梯
2、消防電梯:33米(12層)以上均設消防電梯
3、封閉樓梯間:21~33米(8~11層)
4、防煙樓梯間:33米以上(12層以上,原規(guī)范19層以上)
5、前室:三合一前室正壓送風執(zhí)行原規(guī)范:6.1.2條,兩個樓梯分別送風,合用前室單獨送風。
二.防火墻與防火隔斷墻
用于劃分防火分區(qū)的墻一律為防火墻,用于特殊場所的隔斷墻就是防火隔斷墻,比如:設備房、風機房、風井、前室、樓梯間等,這些部位的特點是:如果需要開門一定是防火門,任何管道穿越都要將管道與墻的縫隙做防火封堵,風管要加防火閥且防火閥前后各2米風管要做防護處理(壁厚加大、作不然材料的絕熱且加保護層、做防火風管),塑料管穿越時除滿足封堵外還要在管道上作防火處理(彈性阻火圈、防護套箍等措施)。
這個部位的以上要求在新規(guī)范上有多處,大多是強制性條文。應重視。
三、鍋爐房
1、耐火等級:丁類。條文解釋p182頁2
2、防火間距:4噸(2.8mw)以上按丁類廠房查3。4。1條,(與高層15米),4噸(含4噸一下)按普通民用建筑查表5。2。2條。條文:5。2。3條
3、通風:9.3.16條:正常6次,事故12次/時
4、位置:強條5。4。12條
在民用建筑內時,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燃油或燃氣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的靠外墻部位,但常(負)壓燃油或燃氣鍋爐可設置在地下二層或屋頂上。設置在屋頂上的常(負)壓燃氣鍋爐,距離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小于6m。
采用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 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鍋爐,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天燃氣相對密度0.5548)
2 、鍋爐房、變壓器室的疏散門均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 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爆炸泄壓設施(鍋爐間面積10%,鍋爐規(guī)范);
4 、燃油或燃氣鍋爐房應設置獨立的通風系統(tǒng),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1 章的規(guī)定;
5、燃氣管道:強條5.4.15
設置在建筑內的鍋爐、柴油發(fā)電機,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在進入建筑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6、通風:強條 9.3.9
排除有燃燒或爆炸危險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排風系統(tǒng)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2 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內;3 排風管應采用金屬管道,并應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點,不應暗設。
四、風機房
普通條文: 8.1.9條及條文解釋.設置在建筑內的防排煙風機應設置在不同的專用機房內。
(1)排煙單獨設置或與平時的通風合用,不得與補風風機、正壓風機合用。
(2)補風、正壓送風可以和用風機房
五、正壓送風場所
1.避難間:
強條:8.5.1 避難走道的前室及避難層(間)
高層病房樓應在二層及以上的病房樓層和潔凈手術部設置避難間。避難間應
符合下列規(guī)定: 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怎么理解?既然是防火窗就不能做自然通風口)。
5.5.32條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guī)定: 應靠外墻設置,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其實就是放寬的避難間,不需要暖通專業(yè)做什么,已有外窗了,再說也不叫避難間)
2.樓梯間:
(1)封閉樓梯間: 自然排煙時開窗面積不低于中庭的要求:5%。這個沒條文支持,但也不能有點窗戶就行。(抱歉,現在我更正我的觀點,原來我的理解是在規(guī)范沒有交待清楚的前提下自己理解的,看了下“建筑防排煙技術規(guī)范報審稿”對封閉樓梯間的自然通風外窗的面積已經有了明確規(guī)定。就是和防煙樓梯間一樣,每連續(xù)5層2平方米。 現在想了想,這個也有道理,既然說了具備自然排煙的條件,而樓梯自然排煙的條件就是每5層不少于2平方米,頂層不小于1平方米。盡管這個技術規(guī)范還沒有實行,但這個觀點也是對原規(guī)范沒交代清楚的的疑問一個權威解釋, 現在修正。)
3.1.7地上部分樓梯間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通風時,地下部分的防煙樓梯間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
3.1.8自然通風條件不能滿足本規(guī)范第3.2.1條規(guī)定的封閉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當封閉樓梯間位于地下且不與地上樓梯間共用時,可不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但應在首層設置不小于1.2m2的可開啟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門。
3.2 自然通風設施的設置
3.2.1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每5層內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2.0m2,且在該樓梯間的最高部位應設置有效面積不小于1.0m2的可開啟外窗或開口。”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封閉樓梯間正壓送風。強條:6.4.2 ,送風量按原高規(guī)前室不送風時的風量計算或選取。
(2)防煙樓梯間:風量按原高規(guī)執(zhí)行,地上地下合并送風,風量相加。
(3)剪刀梯:合并送風風量相加
(4)當采用3合一前室時(剪刀梯的兩個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一個前室),剪刀梯的兩個樓梯、前室分別設置獨立的送風系統(tǒng),不能合并送風。
其它:樓梯間不送風的前提條件:
(1)每5層可開啟外窗不小于2平方米
(2)利用開敞的陽臺做前室,不論樓梯有沒有外窗均不送風。
(3)利用凹廊做前室,不論樓梯有沒有外窗均不送風。
(4)封閉樓梯間的梯門開向凹廊、陽臺等室外空間時,不論有沒有外窗均可以不送風。
(5)前室有不同朝向的外窗時。注意,一定是不同朝向。
3.前室:按原高規(guī)執(zhí)行
補充觀點:新規(guī)范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要求同時送風,不再使用原高規(guī)"樓梯間正壓送風前室可不送風"的條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