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貨幣罪金額怎么確定
根據(jù)我國《刑法》以及其他相關(guān)法律對于偽造貨幣罪的規(guī)定,偽造人民幣,總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幣量在1500張以上的,即可認定為數(shù)額特別巨大;偽造人民幣總面值達1000元以上或者幣量達100張以上的、偽造人民幣并投放市場流通,總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幣量100張以上的屬于特別嚴重情節(jié)。偽造貨幣罪金額怎么確定的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guī)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偽造貨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