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認定工傷事故怎么處理
如果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不能認定為工傷事故的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不能認定工傷事故怎么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jīng)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jīng)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xié)議或者規(guī)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jīng)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