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
去法院這樣起訴離婚:1、想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證據;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