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從事危險行業(yè)或者是處于一種比較危險的環(huán)境下,都是要進行購買保險的,對于車輛或者是一些建筑行業(yè)強制險是比較常見的,所以說建筑工程強制險具體是有哪些內容,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建筑工程強制險有哪些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建筑工程強制險有哪些
1、意外險
在建筑工地上,意外那就是最大的風險。對職工來說輕微的話可能只是受點小傷,嚴重的話就危及生命了。
2、建筑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障范圍廣泛,如果施工場所上或者附近發(fā)生了意外事故,不論是物品損壞還是人身傷亡,按理說都應當由該工程的負責人來賠償損失,但若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公司會負責這部分經濟賠償。
3、安裝工程一切險
工程的施工過程中,需要安裝很多固定設施,比如水電煤氣等,在安裝這些設施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也能由保險公司來報銷。
4、職業(yè)責任險
建筑工程需要負責人或技術人員的指導,而人難免會出錯,而在建筑行業(yè),出錯造成的損失一般不會小,職業(yè)責任險就可以賠償因為技術人員的疏漏造成損失。
二、建筑工程保險的適用范圍
保險項目范圍
建筑工程保險承保的是各類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險適用于:各類民用、工業(yè)用和公共事業(yè)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庫、橋梁、碼頭、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筑。
三、被保險人范圍
建筑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大致包括以下幾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負責承建該項工程的施工單位,可分為總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術顧問,即由所有人聘請的建筑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yè)顧問;
④其他關系方,如貸款銀行或其他債權人等。
法律依據:
《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xié)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建筑工程強制險有哪些問題的詳細解答,所以說對于工程它的危險程度以及存在的安全隱患,大家都是需要注意的,并且在施工的時候要有相關的保險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