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娶二婚女人部隊會調查么
部隊會對軍人娶二婚女人的行為進行調查。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配偶應當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軍人娶二婚女人部隊會調查么的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