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辦取保候審多久出結果
法院辦取保候審出結果的時間一般需要3個工作日。
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申請取保候審的,要先提出書面的取保候審申請。
然后由相應的機關進行受理,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公安機關,檢察院自偵案件偵查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審判階段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
有權決定的機關會在受理取保候審的書面申請后3日以內決定是否準許。
公安機關、檢察院以及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全部由公安機關進行執(zhí)行。
二、取保候審會留下案底嗎
取保候審本身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如果經(jīng)過法院依法判決的,是會留下案底的。另外,即使沒有判決,只是被拘留就有拘留證明和釋放證明,同樣會記入檔案里。由于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此時還不能判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實,因此還不能對其定罪處罰,也就不會留有案底。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證據(jù)不全怎么辦
取保候審證據(jù)不全的處理是公安還可以補充偵查補足證據(jù),否則就要釋放嫌疑人。補充偵查指的是為案件的處理提供足夠的證據(jù)資料,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原有偵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進行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jù)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jù)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