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集資詐騙數(shù)額十萬元以上可以立案,單位集資詐騙立案數(shù)額是五十萬元以上。集資詐騙罪的主要特征有詐騙手段具有特殊性,行為方式具有特殊性和被騙對象的公眾性和廣泛性。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shù)額多少立案
個人集資詐騙數(shù)額10萬以上立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shù)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集資詐騙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集資詐騙罪的主要特征有:
1.詐騙手段具有特殊性。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虛構集資用途”一般表現(xiàn)為行為人虛構客觀上并不存在的企業(yè)或者企業(yè)發(fā)展計劃,而且是對投資者具有誘惑力的投資少、見效快、收益高的所謂項目。
2.行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資詐騙罪在行為方式上必須以“非法集資”的形式出現(xiàn)。
3.被騙對象的公眾性和廣泛性。集資詐騙行為人為非法占有盡可能多的資金,一般事前不會設定具體的、不變的欺騙對象,而是采用大張旗鼓、較大規(guī)模、甚至是通過新聞媒體大造輿論的方式,將其虛構的事實向社會廣為傳播,以便讓更多的公眾或者單位受騙。友情提示,集資行為面對社會公眾是集資詐騙罪的重要特征。
三、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qū)別
集資詐騙罪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詐騙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詐騙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詐騙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兩者區(qū)別主要是:
1.犯罪的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是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用以集資獲利的資金,包括金錢與財物;但后罪即詐騙罪的對象則是特定的,即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人或單位去實施詐騙行為并獲取其錢財。
2.客觀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不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直接使被騙人交付財物的行為,被騙人交付財物既可以是為了投資營利,亦可以是購買某物本罪與詐騙罪而言,本罪行為是被包容的法條屬特別法條,因此,對以詐騙方法騙取集資的,應當以本罪定罪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