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鑒定費200元怎么報銷
如果用人單位或者職工一方要報銷200元的勞動鑒定費的,可攜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工傷認定決定書等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銷。經工傷認定為工傷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單位償還。勞動鑒定費200元怎么報銷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