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要品酒中味,茶水切莫當酒品——與徐江先生商榷
發(fā)布時間:2023-10-03
2009年第6期《天津教育》發(fā)表了徐江先生的文章《要品出“酒”中的“異味”來——談“精致的解讀能力”》(以下簡稱徐文),讀來很受啟發(fā),文章以《囚綠記》和《魚我所欲也》兩篇課文的“精致解讀”為例,向我們展示了作者倡導的“精致的解讀能力”的內涵。誠如作者所言,目前的語文教學當中的確存在這樣的問題:由于一些語文教師的審美能力和想象力的缺乏而造成的對文學作品的解讀粗疏,以己昏昏何能使人昭昭?完成機構:天津師范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