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對于勞動者而言,很多時候自己是會選擇從公司離職的,需要按照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那么公司申請離職多久可以走?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nèi)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申請離職多久可以走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在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情形下,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但30天未滿,勞動者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合同,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損失;30天是給予用人單位安排人員接替工作的期限,30天未滿,用人單位可以辦理解除合同。
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jīng)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xù)等;
員工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是屬于員工違紀,但是只要員工和單位完成交接,辦理離職手續(xù),單位都是需要和員工結清工資的。員工因為工資問題和單位出現(xiàn)糾紛,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索賠的。
二、辭職申請需提前多久
辭職申請一般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而具體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則需要分情況分析。具體的情況不同,勞動者提前辭職的時間也不一樣。第一,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及經(jīng)濟補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計算,同時辦理離職手續(xù)。第二,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的,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即可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xù)。
三、公司員工申請離職的流程
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xù)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簽字。
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xù)表上簽字確認。
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xù)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xù);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zhuǎn)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jù)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zhuǎn)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nèi),到失業(yè)保險經(jīng)辦機構辦理失業(yè)保險待遇審核手續(xù)。
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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