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要怎樣賠償無過錯方
離婚過錯方要賠償無過錯方需根據(jù)雙方約定或法院的生效裁判載明的方式,進行相應的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一方因為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離婚過錯方要怎樣賠償無過錯方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