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證下來多久才開庭?
逮捕證下來多久才開庭要看案件具體情況。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審理案件的過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一審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兩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定情形下,經(jīng)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所以要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才能開庭。
逮捕證下來多久才開庭?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