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混合料檢驗中粉膠比不合格的原因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1.形成原因:
(1)用油量不符合標準。
(2)礦粉用量不符合標準。
(3)石灰?guī)r集料壓碎值偏大或針片狀含量過高,造成石料被壓碎增加小于0.075mm級配數(shù)量。
(4)集料顆粒含有粉塵,生產(chǎn)配合比設計時,集料未用水洗法篩分。
(5)拌和樓吸塵裝置未能有效吸塵。
2.防治措施:
(1)嚴格控制瀝青混合料生產(chǎn)配合比。
(2)選用壓碎值小、針片狀顆粒含量少、0.075mm以下顆粒含量較少的石料。
(3)生產(chǎn)配合比設計時,集料篩分應用洗法。
(4)保證拌和樓吸塵裝置的有效和礦粉、瀝青用量的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