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布局的防火要求是什么?
為了保障城市的消防安全,城市總體布局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在城市總體布局中,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工廠、倉庫設在城市邊緣的獨立安全地區(qū),并應與影劇院、會堂、體育館、大商場、游樂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或場所保持規(guī)定的防火安全距離。選擇好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確保其周圍通道暢通無阻。
(2)散發(fā)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的工廠和大型液化石油氣儲存基地應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頗率風向的上風側,并與居住隊、商業(yè)區(qū)或其他人員集中地區(qū)保持規(guī)定的防火距離口大中型石油化工企業(yè)、石油庫、液化石油氣儲罐站等沿城市河流布置時,宜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下游,并應采取防止液體流入河流的可靠措施。
(3)在城市總體布局中,應合理確定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瓶庫、汽車加油站和煤氣、天然氣調壓站的位置,使之符合防火規(guī)范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其安全。合理確定城市輸送甲、乙、丙類液體、可燃氣體管道的位置,嚴禁在輸油、輸送可燃氣體干管上修建任何建、構筑物或堆放物資。
(4)裝運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車站、碼頭,必須布置在城市或港區(qū)的獨立安全地段。裝運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碼頭,與其他物品碼頭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最大裝運船舶長度的兩倍,距主航道的距離不應小于最大裝運船舶長度的一倍。
(5)城區(qū)內新建各種建筑物時,應建造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控制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嚴格限制修建四級耐火等級建筑。
(6)地下鐵道、地下隧道、地卜街、地下停車場的布置與城市其他建設應有機地結合起來,嚴格按照規(guī)定合埋設置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報警、滅火、防排煙等設施。安全出日必須滿足緊急疏散的需要,并應直接通到地面安全地點。
(7)設置必要的防護帶。工業(yè)區(qū)與居民區(qū)之間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形成防護帶,帶內加以綠化,以起到阻止火災蔓延的作用。
(8)布置工業(yè)區(qū)應注意靠近水源。以滿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9)助消防站是城市的重要公共設施之一,是保護城市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合理確定消防站的位置和分布。
(10)城市汽車加油站要遠離人員集中的場所、重要的公共建筑以及有明火和散發(fā)火花的地點。
(11)街區(qū)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相鄰道路中心線間距不宜超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