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的把人打傷是不是犯法
討債的把人打傷,如果致人輕微傷及以上的,是犯法的。一般可對(duì)行為人處五到十日拘留,并處二百元到五百元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的,則一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討債的把人打傷是不是犯法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jié)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yán)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