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
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解除: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3、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的;5、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以及經(jīng)濟(jì)裁員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gè)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jīng)向勞動行政部門報(bào)告,可以裁減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