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決后還能調(diào)解嗎
判決書下了是可以調(diào)解的。但是刑事案件屬于公訴案件,原告屬于公訴人,法院是不能進行調(diào)解的。如果法院判決書已經(jīng)下來了還未生效的話,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當事雙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之下達成調(diào)解。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對案件中的民事部分對當事雙方進行調(diào)解。
二、法院判決后多久發(fā)判決書
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判決一般自立案后三個月內(nèi)下達;適用普通程序的一般立案后六個月內(nèi)下達,有特殊情況的經(jīng)過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刑事案件應(yīng)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送達之日分幾種情況:
1.直接送達,由被送達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員或其委托接受送達的人簽字之日。
2.郵寄送達,由被送達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員或其委托接受送達的人在郵政回執(zhí)上簽字之日。
3.公告送達,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視為送達。
三、法院判決書怎么送達
法院判決書送達的方法如下: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chǎn)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托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采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采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zhuǎn)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后轉(zhuǎn)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