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層建筑因其建筑高度高、建筑面積大、功能多樣復雜導致電氣各系統異常復雜,是民用建筑電氣技術含量高、難度大的設計項目,一直為少數頂級設計院所壟斷。關于超高層建筑電氣,剛剛實施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以下簡稱“民標”)gb 51348-2019給出新的要求和規(guī)定。
1 負荷等級及電源
“民標”第3.2.3條規(guī)定,150m及以上的超高層公共建筑的消防負荷應為一級負荷中的特別重要負荷,并在附錄a列出。
第3.3.12條又規(guī)定,超高層建筑供配電系統宜按照超高層建筑內的不同功能分區(qū)及避難層劃分設置相對獨立的供配電系統。
2、變電所
在變電所方面,“民標”第4.2.3條規(guī)定, 民用建筑宜按不同業(yè)態(tài)和功能分區(qū)設置變電所,當供電負荷較大,供電半徑較長時,宜分散設置;超高層建筑的變電所宜分設在地下室、裙房、避難層、設備層及屋頂層等處。 圖1所示的變電所設置正符合此規(guī)定。
第4.10.6條規(guī)定, 當變電所設置在建筑物內時,應向結構專業(yè)提出荷載要求并應設有運輸通道。當其通道為吊裝孔或吊裝平臺時,其吊裝孔和平臺的尺寸應滿足吊裝最大設備的需要,吊鉤與吊裝孔的垂直距離應滿足吊裝最高設備的需要。
設置在超高層 建筑避 難層、設備層的變電所,變壓器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當采用單相變壓器組成三相變壓器時,單相變壓器容量不大于800kva時可不專設運輸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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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壓配電
在低壓配電方面,“民標”也有新的要求。
第7.2.3條規(guī)定,超高層建筑的低壓配電系統除滿足7.2.2條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長距離敷設的剛性供電干線,應避免預期的位移引起的損傷;
2 在考慮地震影響時,固定敷設的線路與所有重要設備、供配電裝置之間的連接應選用可靠的柔性連接;
3 設置在避難層的變電所,其低壓配電回路不宜跨越上下避難層;
4 超高層建筑的垂直干線可采用電纜轉接封閉式母線槽方式供電。
7.2.4供避難區(qū)域使用的用電設備,應從變電所采用放射式專用線路配電。
此條是強條,而超高層建筑中的避難層、避難間是避難區(qū)域之一,應按此條要求執(zhí)行。
4、電氣照明
航空障礙燈是超高層建筑特有的系統,“民標”第10.2.7條規(guī)定的比較詳細,航空障礙標志燈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航空障礙標志燈應裝設在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最高部位。當制高點平面面積較大或為建筑群時,除在最高端裝設障礙標志燈外,還應在其外側轉角的頂端分別設 置航空障礙標志燈;
2 航空障礙標志燈的水平安裝間距不宜大于52m;垂直安裝自地面以上45m起,以不大于52m的等間距布置;
3 航空障礙標志燈宜采用自動通斷電源的控制裝置,并宜采取變化光強的措施;
4 航空障礙標志燈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0.2.7的規(guī)定;
5 航空障礙標志燈的設置應便于更換光源。
另外,超高層建筑經常在樓頂設置直升機停機坪,其助航燈光系統也有其特殊性。
“民標”第10.2.8條規(guī)定,在建筑物頂部設置高架直升機場時,應裝設直升機場燈標、目視定向引導燈光系統、目視進近坡度指示燈、接地和離地區(qū)燈光系統等,并應符合表10.2.8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