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接到法院傳票后不予理會,那么開庭不到場有什么后果被告不到庭?其實,訴訟的被告能出庭而不出庭的,可以進行拘傳,經(jīng)拘傳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決。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nèi)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開庭不到場有什么后果被告不到庭
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被告不認罪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嗎
被告不認罪不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條 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三、離婚被告不出庭會如何判決
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離婚訴訟的被告能出庭而不出庭的,可以進行拘傳,經(jīng)拘傳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綜上,被告最好是能夠出庭。出庭的時候也需要帶上利于自己的證據(jù)以及答辯書。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開庭不到場有什么后果被告不到庭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