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分罰沒財物罪的主體要件?
私分罰沒財物罪的主體要件是國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能成為該罪的主體。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什么是私分罰沒財物罪的主體要件?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