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制性條文
基坑(槽)、管溝土方工程驗收必須確保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huán)境安全為前提。當設計有指標時,以設計要求為依據,如無設計指標時應按表1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表1 基坑變形的監(jiān)控值(cm)
注: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一級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
2) 開挖深度大于10m;
3) 與臨近建筑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
4) 基坑范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yōu)秀建筑、重要管線等需嚴加保護的基坑。
2、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于7m,且周圍環(huán)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
3、除一級和三級外的基坑屬二級基坑。
4、當周圍已有的設施有特殊要求時,尚應符合這些要求。
二、排樁墻支護工程施工滿足要求
1、排樁墻支護結構包括灌注樁、預制樁、板樁等類型樁構成的支護結構。
2、灌注樁、預制樁的檢驗標準應符合(gb)所規(guī)定。鋼板樁均為工廠成品,新樁可按出廠標準檢驗,重復使用的鋼板樁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混凝土板樁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2 重復使用的鋼板樁檢驗標準
表3混凝土板樁制作標準
3、排樁墻支護的基坑,開挖后應及時支護,每一道支撐施工應確?;幼冃卧谠O計要求的控制范圍內。
4、在含水地層范圍內的排樁墻支護基坑,應有確實可靠的止水措施,確?;邮┕ぜ班徑鼧嬛锏陌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