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過程合同篇—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
從本期每日一講開始,我們將為您介紹造價過程中有關合同,付款,索賠,和結算的一些內容。下面將先為您講解合同有關的內容。
建設工程合同,是指一方依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稱承包人,后者稱為發(fā)包人。
按工作的性質進行分類,建設工程合同可分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辈旌贤赴l(fā)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xié)議??辈旃ぷ魇且豁棇I(yè)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辈旌贤褪欠从巢⒄{整發(fā)包人與受托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系的依據(jù)。
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初級設計合同,是為項目立項進行初步的勘察、設計,為主管部門進行項目決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項目決策確立之后,為進行具體的施工而成立的設計合同。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籌建單位與施工單位就完成項目建設的建筑、安裝而達成的合同。施工單位依照合同的規(guī)定完成建設安裝工作,籌建單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裝的設施并支付報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簽訂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準。
按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進行分類,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國內工程合同和國際工程合同。
(1)國內工程合同。國內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雙方都屬于同一國的建設工程合同
(2)國際工程合同。國際工程合同,是指一國的建筑工程發(fā)包人與他國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間,為承包建筑工程項目,就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的協(xié)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其標的是特定的工程項目,如道路建設,油田、礦井的開發(fā),水利設施建設等。合同內容是雙方當事人依據(jù)有關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慣例并依據(jù)特定的為世界各國所承認的國際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確立的為完成本項特定工程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這一合同又可分為工程咨詢合同、建設施工合同、工程服務合同以及提供設備和安裝合同。
按計價方式分類進行分類,建設工程合同又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總價合同: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設計圖紙準確,詳細??們r合同又分為固定總價合同與可調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指承包整個工程的合同價款總額已經(jīng)確定,在工程實施中不再因物價上漲,工程量的變化而變化,工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可調總價合同,指合同條款中雙方商定由于通貨膨脹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達到某一限度時,合同總價相應調整,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圖的工程量最終結算工程總價款。項目工期一般較長,各項單價在施工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而在每月(或每階段)工程結算時,根據(j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圖的工程量最終結算工程總價款。
(2)單價合同:適用于招標文件已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但合同整體工程量界定由于建設條件限制尚未最后確定的情況,采取簽訂合同采取估算工程量,估算時采用實際工程量結算的方法。單價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其中固定單價合同,指單價不變,工程量調整時按單價追加合同價款,工程全部完工時按竣工圖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可調單價合同,指簽約時,因某些不確定性因素存在暫定某些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實施中根據(jù)合同約定調整單價;另根據(jù)約定,如在施工期內物價發(fā)生變化等,單價可作調整。在合同中簽訂的單價,根據(jù)約定,如在施工期內物價發(fā)生變化等,可作調整。有的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因某些不確定性因素而在合同中暫定某些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在工程結算時,再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合同約定對合同單價進行調整,確定實際結算單價。
(3)成本加酬金合同:適用于雙方約定業(yè)主承擔全部費用和風險,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支付方式事先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