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飾面磚樣板件粘結強度檢測報告填寫要求有哪些?
(1)外墻飾面磚粘貼前,應在相同基層上做樣板件,并依據《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110—97)對建筑工程外墻飾面磚粘結強度進行檢驗。
(2)在建筑物外墻上鑲貼的同類飾面磚,其粘結強度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指標時可判定為合格:
①每組試件平均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4mpa;
②每組可有一個試樣的粘結強度小于0.4mpa,但不應小于0.3mpa。
當兩項指標均不符合要求時,其粘結強度應為不合格。
(3)與預制構件一次成型的外墻板飾面磚,其粘結強度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指標時可判定為合格:
①每組試件平均粘結強度不應小于0.6mpa;
②每組可有一個試樣的粘結強度小于0.6mpa,但不應小于0.4mpa。
當兩項指標均不符合要求時,其粘結強度為不合格。
(4)當一組試件只滿足一項指標時,應在該組試件原取樣區(qū)域內重新抽取雙倍試樣檢驗。若檢驗結果仍有一項達不到規(guī)定數(shù)值,則該批飾面磚粘結強度可判定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