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商品混凝土試件怎么留置?
預拌混凝上商品質(zhì)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 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預拌混凝土廠承抵 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 一般由施工單位承擔。 用于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應在交貨地點采取,并應在卸料過程中卸量到1 / 4 至3 / 4 之間取。 每個試樣量應滿足混凝土質(zhì)量檢驗項目所需用量的1 . 5 倍,且不宜少于0 . 0 2 m ' .
用于出廠檢驗的試塊,每1 0 0 盤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每個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 0 0盤時,取樣亦不得少于一次。
用于交貨檢驗的試樣, 每1 0 0 m3 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一個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 0 0 m3 時, 取樣也不得少于一次。
當一次連續(xù)澆筑超過1 0 0 0 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 0 0 m3 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