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結算難,一個老掉牙的話題,一個長期困擾施工企業(yè)的經營水平的話題為什么年復一年的呈規(guī)律性出現(xiàn)?
工程承包合同條款本身存在法律欠缺
眾所周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規(guī)范投資人和承包人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各種施工行為的重要法律文書,也是工程結算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合同對投資方和承包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但是,有于受市場環(huán)境和施工企業(yè)本身在建筑市場上所處的弱勢地位的影響,導致一些施工企業(yè)在費盡周折承攬到工程后,為了盡快的進場施工,在前期工程項目合同的洽談和簽定階段,不是耐下心來完善合同內容,而是采取“掩耳自欺”的做法,一味滿足建設單位提出的一系列不合理要求,無原則的修改標準合同文本,有的施工企業(yè)更是抱著邊干邊協(xié)商的幻想,和建設單位拉關系,套近呼,熟不知一些心懷叵測的發(fā)包方,正是利用了施工單位在心理上存在的弱勢,在這一拉一近呼的過程中,實現(xiàn)了弱化合同對投資方約束的目的,以所謂的“工程認定書”或減化工程承包合同對投資方約束內容的方式,達到逃避合同對投資方的約束力的目的,從項目合同簽定開始,就為以后的結算,埋下了“扯皮”的影子。
如江蘇蘇中某集團公司,在承接北方某物流中心的建設項目時,建設單位在工程發(fā)包前,先是采取“工程認定書”的方式,誘施工企業(yè)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的所謂質量保證金400萬元,施工企業(yè)就范后,甲方先是以拖延開工時間的辦法長期占用這筆保證金,而后逼迫企業(yè)修改標準合同文本,進而在施工過程中,又惡意更換施工單位,結果施工企業(yè)在工程結算過程中屢受刁難,形成大小若干個連帶官司。為了維權,企業(yè)不得不訴諸法律,但在法院受理調查時,企業(yè)才發(fā)現(xiàn)當初由于疏忽,合同標準文本多處被改動,法律效力被嚴重削弱,造成巨大損失。
層層轉包和肢解工程,使分包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降低
層層轉包和肢解工程的問題,一直是困繞建筑市場健康發(fā)展的的頑疾,轉包和肢解工程的結果,直接導致工程項目管理難度的加大,特別在層層轉包過程中,由于總承包企業(yè)的每一次向下轉包都是以提取相應比例的“管理費”為前題的,而下一級承包單位多數(shù)為資質相對較低或沒有資質的項目班子,因而在分包合同的洽談和簽定過程中,降低約束標準是難免的,這樣就出現(xiàn)了每轉包一次,轉包合同的法定約束力就會被人為的降低一次的怪圈,結果出現(xiàn)“承包合同”被改的面目全非的情況的出現(xiàn),施工過程中各分包方因工期、質量和進度扯皮,項目竣工后各分包方又為結算成本扯皮。這種惡性循環(huán)的結果是工程進度慢,質量不高,各施工單位的效益均受影響。
作者曾調查過內蒙古的一個熱電廠項目,該項目為投資方自籌資金上馬的熱電項目。為了彌補資金不足的矛盾,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出了很高的墊資條件,總承包單位拿下項目定單后,為了轉嫁墊資風險,繼而采取了層層轉包的辦法來歸避墊資風險,這個項目先后被轉包四次,涉及施工企業(yè)十多家,且這些施工單位來自全國各地,隸屬于不同經濟成分的公司或集團,由于轉包過程中施工單位多是抱著“走著吃總比坐著吃好”的想法去組織施工的,因而在管理班子,技術骨干的配備上都明顯不足,施工過程中矛盾重重,協(xié)調困難,扯皮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各種工程量的變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設備按裝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上都存在問題,由于各分包施工單位在項目施工中都投入了大量的墊資,工程竣工后結算工作困難重重,加之轉包合同一改再改,各分包和轉包單位從項目開工起就發(fā)生矛盾,結算難度之大是可以想象的。
超極限無節(jié)制墊資的惡果
不可否認,盡管目前我國建筑市場每年的開發(fā)量都有大幅度提高,但“僧多粥少”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正是看準了這一點,許多開發(fā)資金不足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都是采取籌一筆錢,圈一塊地,繼而通過要求施工企業(yè)半墊資或全墊資的方式來開發(fā)項目的。以此達到所謂的“借雞生蛋,借施工單位的資金蓋房發(fā)財”的目的。蘇北一家施工企業(yè)饑不擇食,以墊資百分之七十的不平等方式,一次承包了某市開發(fā)公司發(fā)包的商品房36棟,該項目建筑面積3.8萬平方米,工程造價高達2.3億元,合同工期一年。為了保證質量和進度,一年來,施工單位動用各種關系和手段,先后采取賒建筑材料,求爺爺告奶奶向銀行貸款等辦法實際墊資達百分之八十,項目封頂后,開發(fā)單位還是無錢付工程款,經反復協(xié)商,施工企業(yè)只好忍氣吞聲的等開發(fā)公司通過收取賣房款的方式來歸還工程款,漫長的“結算難”對這家公司來說才剛剛開始,可是眼下這家施工單位必需面對的是每天債主圍門,職工長期拖欠工資,高昂的銀行利息等十分嚴峻的現(xiàn)實。更有甚者,一家只有二級資質的施工企業(yè)以“全墊資”方式承攬了一個無資金開發(fā)公司的“綜合超市”開發(fā)項目,該項目2003年開工后,就因缺乏資金開開停停,直到2007年還沒有竣工,一個不足3000萬元的項目,先后干了四年多,施工單位為加快進度,先后墊資達1500萬元,結果是項目上不去,企業(yè)被拖垮,大量墊資資金和工程款無法回收,不理智的經營使一個好端端的企業(yè)一夜之間陷入面臨破產的困境。
甲方惡意拖欠呈愈演愈烈之勢
甲方惡意拖欠工程款也是施工單位必需面對的另一個結算難問題。據(jù)調查,目前建筑市場上甲方惡意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很多,主要表現(xiàn)為,一是采取各種辦法誘惑或逼迫施工單位大量墊資,工程竣工后拒不結算;二是工程施工過程中采取變更施工方案等辦法加大工程決算難度;三是工程竣工后以種種借口,不和施工單位對決算,一拖再拖,長期不和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四是施工過程中甲方為了達到少付工程款的目的,采取中途惡意更換施工隊伍的辦法,百般刁難施工企業(yè)等,上述問題有些是由來以久,有些是建設單位新出現(xiàn)的惡意拖欠方式,應該引起施工單位的高度重視。如作者曾專門調查過河南省一個開發(fā)區(qū)的項目,這是一個21層高的綜合樓項目,在一年零八個月的施工周期中,不知因為何故?建設單位強行中途更換施工單位達3次,每更換一次施工單位,就發(fā)生一次結算扯皮問題,新施工單位進來一支被套一支,甲、乙、丙多方在已完工程量的確認上矛盾重重,情緒對立,結算起來困難重重,極大傷害了各方感情。一些施工單位負責決算的人員普遍反映,隨著建筑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近年,建設單位惡意拖欠工程款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項目前期報批手續(xù)不完備,導致項目停工或夭折
項目前期報批手續(xù)不完備,導致項目停工或夭折的問題近年有上升之勢。近年來,由于全國經濟進入高速發(fā)展期,基本建設速度也在加快,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發(fā)展經濟,從招商引資的角度出發(fā)體現(xiàn)政績,造聲勢,擴影響,在各種土地批報,前期準備工作不完備的情況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使承建這些項目的施工單位因工程下馬或夭折而承受著巨大的施工風險。如北京某物流中心項目,2007年3月就舉行了隆重的開工典禮,當時各大媒體都做了跟蹤報道,為此多家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簽定了造價3億元到2.4億元不同標段的“工程認定書”,并交付了200萬元到600萬元不等的巨額工程保證金,但實際情況是,該項目除了一個規(guī)格很高的開工典禮外,到2007年底連征地的手續(xù)都沒有完成,更不要說開工建設了,更為奇怪的是,經施工單位事后調查,就連這個開工典禮的埋樁地段當時都沒有征地手續(xù),這種忽悠社會和施工企業(yè)的做法確實讓當事人哭笑不得,眼下浙江和江蘇及北京當?shù)氐膸准医ㄖ髽I(yè)天天提心吊膽的向建設單位追要工程保證金,同時又對項目能否真正開工存在幻想,其矛盾心理是顯而易見的。
甲方善意拖欠的情況也不可忽視建設單位善意拖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是工程結算過程中的常見問題。所謂“善意拖欠”,是指項目竣工后,由于建設單位資金不足或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按期償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這種善意是指建設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和施工單位辦理完了各種結算手續(xù),因為一時困難確實無法付出相應的工程款項。出現(xiàn)這種情況多為偶發(fā)因素造成的,建設單位本身不存在有意拖欠的企圖。如河南某市的一個開發(fā)項目,本來建設資金是充足的,因為調整投資方向,借給新合作伙伴的資金一時收不回來,導致無法按時償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而且這筆款子一拖就是兩年,搞的施工單位既不好和建設單位鬧翻,更不好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經濟上受到很大拖累。
建設單位善意拖欠工程款問題雖然甲方沒有主觀故意,但給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樣是不可低估的。
陰陽合同本身存在的法律障礙
為了達到各自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串通一氣,采取簽定“陰陽合同”的方式獲取工程的問題一直是建筑市場上屢禁不止的頑癥之一。說穿了,所謂陰陽合同,就是建設單位為了繞過《建筑法》或《招標投標法》等國家法令,將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非法要求通過另一種見不得陽光的契約形式強加給施工企業(yè)的一種違法行為,也是一些施工單位在明知自己的法定利益被侵害的背景下,出于某種目的或動機和建設單位私下達成的一種妥協(xié)行為,熟不知這種合同從一簽定開始,就把企業(yè)的既得利益置于法律的保護之外,使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之間形成了更加弱勢的不對等關系。由于所謂的“陰”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吃虧的肯定是施工單位。2007年9月,上海某開發(fā)商和施工單位簽定了一份合同額高達1.3億元的商品房開發(fā)合同,其中,陽合同規(guī)定取費下浮百分之七,不墊資,與此同時,為了確保獲得這份工程,施工單位又在背地私下和開發(fā)商簽定了另一份“陰”合同,陰合同約定不緊取費要下浮百分之十六,而且工程開工后施工單位要把項目做到地上六層以后建設單位才付第一筆工程款。由于工程量過大,施工單位無能力籌集足夠的資金將項目施工到陰合同約定的樓層,因而建設單位以種種借口逼迫施工單位自動離場,放棄施工,隊伍離場后,施工單位多次找建設單位催要工程款,每次甲方都以施工單位違約為由,將之拒之門外,當施工單位準備訴諸法律解決時,連律師都為這份“陰”合同把施工單位所置的位置感到頭疼。事實證明,所有以“陰陽合同”形式出現(xiàn)承攬工程項目的行為,都是擾亂建筑市場的行為。正是這些所謂“陰”合同里出現(xiàn)的施工單位自原放棄法律本應保護其利益的行為,最終結果都是施工單位的利益受到的傷害的行為,正是在建筑市場上處于相對弱勢的施工單位的無度縱容下,才助長了建設單位敢于一而再再而三的采取“瞞天過海”的方式,達到追求其所謂“開發(fā)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不注意各種簽證的把握
縱觀整個項目,從施工到工程竣工,除了做好相應的技術、質量和安全管理外,高質量的簽證,也是保證工程竣工后順利結算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概括起來,簽證的類型大至有以下幾種:不具備開工條件簽證、開工延期簽證、工期延誤簽證、工程變更簽證、合同價款調整簽證、工程質量確認簽證、工程師口頭指令簽證、追加合同價款簽證、甲供材料不合格簽證、直接指定分包人延誤工期簽證、竣工驗收簽證、竣工結算簽證、未經驗收移交簽證、索賠簽證等等。上述簽證復蓋了項目施工的全過程,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不同階段的法定確認。在日常工程施工管理中,簽證是最一般,最常見的基礎工作,而我們不少施工企業(yè)或是疏于管理,或是不夠重視,在項目實施的日常管理中往往忽視對簽證工作的管理,造成項目竣工后,因各種簽證手續(xù)缺失,影響結算速度和結算時間,同時影響結算質量。特別是當在工程結算中和建設單位發(fā)生爭執(zhí)時,由于不能及時拿出有力的簽證手續(xù)和證據(jù),造成延誤索賠時機,利益受損。因各種簽證不及時,不準確造成結算被動或結算被拖延的問題在施工企業(yè)中也是一個多發(fā)、長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