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三個月勞動合同后可以辭職嗎
簽訂三個月勞動合同后可以辭職。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shù)?,在下面的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辭職通知應當注意什么
辭職通知應當注意:
1.注意合同中有無雙方所約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脫密期規(guī)定,員工提前通知的時間就應當依照雙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提前通知期;
2.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書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簽收的話,則保留好簽收件;如果單位不簽收,建議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憑證;
3.在通知期內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4.積極辦理交接,如果單位不與職工辦理工作交接的,就再向公司發(fā)一封函,告知辦理交接的期限,過此期限則不對公司負交接不當?shù)暮蠊?br>三、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區(qū)別是什么
1.自動離職和辭職的性質不同: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而自離是職工根據(jù)企業(yè)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yè)的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
2.自動離職和辭職的待遇不同:辭職是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后,視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xié)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3.自動離職和辭職的主體不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辭職、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