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證出勤去親戚家吃飯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
為保證出勤去親戚家吃飯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對“上下班途中”的認定,應當考慮三個要素:以上下班為目的、在正常的上下班時間內(nèi)、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線上。由于公司對出勤時間的特殊安排,職工中午下班后只能去親戚家解決午飯,公司與親戚家之間的路線應屬于合理上下班路線。因此,職工在中午下班時間,以下班吃午飯為目的,在去親戚家的路線上發(fā)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傷,應認定為工傷。
二、哪些屬于工傷的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