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商標許可的時間限制一般為十年。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且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約定許可期限。故可以判斷,商標許可的時間限制是十年。商標許可的時間限制是多久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第六十七條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九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