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喝酒死亡法律條款
對于當事人喝酒死亡的情況,我國相關法律條款并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一般來說,當事人自己不聽勸阻執(zhí)意喝酒的,事后發(fā)生事故死亡的,由自己承擔責任;相反若是同桌人勸酒、灌酒,且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的,應當對喝酒者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新的喝酒死亡法律條款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xù)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guī)定懲罰性賠償?shù)?,依照其?guī)定。本條規(guī)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