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離婚有什么程序
家庭暴力離婚程序如下:1、起訴離婚的程序,受害人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調解、審理、裁判;2、協(xié)議離婚的程序,雙方訂立離婚協(xié)議,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經(jīng)過三十天冷靜期,親自領取離婚證。家庭暴力離婚有什么程序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nèi)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