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連帶責任后的追償期限多久
承擔連帶責任后的追償期限是6個月。追償期由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和債權人協(xié)商確定,在雙方當事人沒有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連帶責任追償期是在主債務履行期滿的6個月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后的追償期限多久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fā)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