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包括哪些
可以通過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口頭訂立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包括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nèi)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其他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