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工傷認定書需要帶什么材料
申請補辦工傷認定書需要攜帶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職工身份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單位、企業(yè)法人注冊登記材料;其他。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補辦工傷認定書需要帶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