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別用人單位是否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
如果用人單位是依法設立的以下主體,一般具備合法用工的主體資格: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夠超過一個月。如何辨別用人單位是否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