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計算機中心電氣設備在防火方面的要求有哪些?
(1)電纜豎井和其電管道豎井在穿過樓板時,必須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不燃燒體隔板分開。水平方向的電纜管道及其電管道在穿過機房大樓的墻壁處,也要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0.75h的不燃燒體隔板;電纜和其電管道穿過隔墻時,應用金屬套管引出,縫隙用不燃燒材料密封填實。
(2)機房內(nèi)要預先開設電纜溝,以便分層鋪設信號線、電源電纜和地線等;電纜溝要采取防潮和防鼠咬的措施;電纜線與機柜的連接要有鎖緊裝置或采用焊接加以固定。
(3)大中型電子計算機中心需建立不間斷供電系統(tǒng)或自備供電系統(tǒng)。對于24h內(nèi)要求不間斷運行的電子計算機系統(tǒng),要按一級負荷采取雙路高壓電源供電.電源必須有兩個不同的變壓器,以兩條可交替的線路供電。
(4)供電系統(tǒng)的控制部分應靠近機房并設置緊急斷電裝置,做到供電系統(tǒng)遠距離控制,一旦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能夠較快地切斷電源。為保證安全穩(wěn)定供電。不得在計算機系統(tǒng)的電源線路上接有負荷較大的空調(diào)系統(tǒng)、電動機等電氣設備。其供電導線截面不應小于20min,并采用屏蔽接地。
(5)弱電線路的電纜豎井宜與強電線路的電纜豎井分別設置。若受條件限制必須合用時,弱電與強電線路應分別布置在豎井兩側(cè)。
(6)計算機房和已記錄的媒體存放間應設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面0.8m處不應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關房間宜設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處不應低于1lx。事故照明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 ,并應設置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7)電氣設備的安裝和檢查維修,重大改線和臨時用線。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由正式電工操作安裝。嚴禁使用漏電的烙鐵在帶電的機械上焊接,且信號線要分層分排整齊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