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引[short certification] 茶引之一。
其特點(diǎn)是販茶地域近,規(guī)定時間短,茶葉的數(shù)量少、價格低。間或也有例外,如政和三年(1113),限在福建路銷售的短引蠟茶,許依長引往他路銷售。但必須依托長引,即長短引同行才能發(fā)往他路。《宋史 食貨志下六》:“(政和)三年,詔免輸短引,許依長引于諸路住賣;后末骨茶每長引增五百斤,短引仿此。”
南宋還發(fā)行過一種限在本州流通的食茶小引,系北宋戶均許自留食茶五斤,出境(指州軍)則給券的遺制。長短引制度在某種程度上為茶商販茶提供了選擇余地和便利,有利于招徠客商,增加茶稅和防止私茶的滋蔓。
但茶引畢竟是在官府的嚴(yán)密控制和壟斷下,尤其是北宋末,隨著茶法屢變,茶引品種過多,發(fā)行過濫,朝令夕改,有價證券有時成為一堆廢紙。參見“茶引”、“長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