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引起疫情擴散的處罰
對引起疫情擴散的處罰是:1、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引起疫情擴散的處罰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第五項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拒絕執(zhí)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