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含哪些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后,公司應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是起15日內,向市建設局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驗收日期和參加單位的名稱;
2)建設單位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3)工程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
4)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名稱和資質等級;
5)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檢查報告和監(jiān)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中有關質量驗收的基本情況及結論;
6)工程甩項的具體部位及甩項后對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響程度;
7)工程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8)建設、管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及結論。
9)工程竣工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11)施工許可證;
1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13)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竣工報告;
14)監(jiān)理單位提出的質量評估報告;
15)勘察、設計單位提出的質量檢查報告;
16)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7)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8)備案機關認為需要說明的有關消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