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殘留問題是近年來我國茶葉外貿中的突出問題,也是國內廣大消費者關心的問題。當前,國家有關部門對解決我國茶葉中的農藥殘留問題十分重視,對此,筆者對茶葉農藥殘留提出幾點建議:
從源頭抓起,要求在茶葉生產中認真切實貫徹農業(yè)部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別下文禁止三氯殺螨醇和氰戊菊酯等在茶葉生產中應用的規(guī)定。當前,特別要宣傳停止在茶樹上使用三氯殺螨醇和氰戊菊酯規(guī)定。
從技術角度解決問題,針對主要茶葉進口國的茶葉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mrl),調整常用的農藥品種。 1、在禁用三氯殺螨醇后,可用克螨特和四螨嗪進行替代。2、在禁用氰戊菊酯后,可用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進行替代。3、針對當前歐盟對優(yōu)樂得、速螨酮的 mrl標準暫訂為0.02mg/kg,該兩農藥暫停使用,待正式mrl確定后再考慮使用。4、大力推廣應用生物農藥,如茶尺蠖病毒制劑、茶毛蟲病毒制劑、黑刺粉虱真菌制劑、蘇云金桿菌、白僵菌等。5、推廣應用目前歐盟mrl較寬或未制訂標準,并被證明有良好防治效果的幾種農藥,如硫丹(賽丹)、吡蟲啉(康福多、大功臣)。
建立、健全茶葉衛(wèi)生質量保證體系。該體系應包括茶樹種植到茶葉加工再到包裝、銷售的整個過程。茶葉生產管理部門應加強普及科學種茶和科學加工以及科學銷售的知識,提高茶葉技術人員、茶農、茶廠工人的環(huán)保意識和質量意識。
隨著對茶葉衛(wèi)生質量要求的進一步提高,要普及茶園中農藥使用、肥料應用的新技術和新知識,宣傳普及茶園有害生物的綜合治理技術,加強對茶廠的管理和整頓,提高衛(wèi)生條件。
農業(yè)生產資料管理部門應對茶區(qū)農藥和肥料的供應進行嚴格監(jiān)督和管理,禁止將禁用農藥和不適用的肥料帶入茶區(qū)或在茶區(qū)應用。
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加強對內銷茶葉的衛(wèi)生質量進行嚴格抽樣檢驗。對農藥殘留超標的茶葉禁止銷售,并在貨架上撤除。對無殘留農藥可予以特殊標記,以提高產品的質量觀念。
茶葉流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茶葉經銷單位的監(jiān)督和管理。對衛(wèi)生質量不合格的茶葉禁止銷售,經銷企業(yè)要注意改善茶葉的倉儲條件,確保在銷售過程中茶葉不被污染。
茶葉出口企業(yè)應逐步建立生產基地,對茶葉生產、加工實行科學管理,確保出口茶葉在衛(wèi)生質量上符合標準。質量標準部門應進一步審查現有的茶葉中18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mrl),要考慮和國際標準接軌的問題。對不夠合格的標準,應向上級部門建議予以修改,以有助于我國建立更為完善的茶葉質量標準體系。
最后,加大對科研的投入。科研部門應進一步提高茶葉中農藥殘留檢驗的正確性和快速檢驗技術,從技術上進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國茶葉衛(wèi)生質量保證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