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輪泵安全閥的基本技術要求:
1)整定壓力大于3.0mpa的蒸汽用安全閥或介質(zhì)溫度大于235°c的空氣或其它氣體用安全閥,應能防止排出的介質(zhì)直接沖蝕彈簧。
2)齒輪泵蒸汽用安全閥必須帶有扳手,當介質(zhì)壓力達到整定壓力75%以上時,能利用扳手將閥瓣提升,該扳手對閥的動作不應造成阻礙。
3)對有毒或易燃性介質(zhì)用安全閥必須采用封閉式安全閥,且要防止閥蓋和保護罩墊片處的泄漏。
4)為防止調(diào)整彈簧壓縮量的機構(gòu)松動,以及隨意改變已調(diào)好的壓力,必須設有防松裝置并加鉛封。
5)齒輪泵閥座應固定在閥體上,不得松動,全啟式安全閥應設有限制開啟高度的機構(gòu)。
6)齒輪泵安全閥即使有部分損壞,任應能達到額定排量,當彈簧破損時,閥瓣等零件不會飛出閥體外。
7)對有附加背壓力的安全閥,應根據(jù)其壓力的大小和變動情況,設置背壓平衡機構(gòu)。
8)齒輪泵對先導式安全閥應分別對導閥和主閥作密封性和開啟動作試驗,都應達到標準規(guī)定的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