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如何定義合同無效
定義合同無效如下:合同無效,只是不發(fā)生履行的效果,但可發(fā)生受領的給付返還(簡稱為返還財產(chǎn)或恢復原狀)、締約過失責任(責任方式為賠償損失)的法定后果。有過失的當事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適用訴訟時效。該時效期間自有過失的當事人負賠償責任之時的次日起算。應當如何定義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