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閥、壓力表使用注意事項:
1.安全閥每年定期校驗一次,不校驗不準使用,中途因故啟跳失靈后,應申請重新校驗。
2.安全閥在安裝過程中,應盡量避免震動和撞擊,并處于垂直方位,防止彈簧錯位或鉛封脫落,安全閥應垂直安裝。
3.安全閥與容器管道之間必須暢通無阻。
4.壓力表安裝處應避免震動、碰撞、凍結,應便于觀察和操作,安裝處的*高工作壓力應用紅線標出。
5.未經檢驗合格和無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使用中發(fā)現標示失靈,刻度不清,玻璃破裂、卸壓后指針不回零等應立即更換。
6.壓力表的改裝、檢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定期檢驗,每半年至少檢驗一次,檢驗合格應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