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主觀方面是故意;客觀方面是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拒不說明來源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guī)定申報。數(shù)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